來源:福建法治報
閩清房管所:程序違規已要求整改
福建法治報-海峽法治在線4月22日訊閩清縣恒翔冠城小區業主委員會(以下簡稱“業委會”) 在未征得業主大會同意,采用“邀標”的方式選聘物業公司,引發業主不滿。業主認為,業委會“內定”新物業,致使業主的權利“被決定”。
恒翔冠城小區位于閩清城關中心。由于原物業服務公司合同到期自然終止,業委會擬另聘請新的物業為小區服務。為業主服務是值得肯定的事,可業委會接下來的操作方式,引發業主不滿。
4月9日,業委會貼出公告稱,業委會在征求大部分業主意見后,提出了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方案,并經業委會以會議形式通過且確認。受邀標的企業為廈門柏煜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等三家物業服務公司。
“業委會改變招標方式,我們就這樣被決定了。”恒翔冠城小區的業主林女士稱,在邀請招標選聘物業公司的公告之前,業委會主任林峰曾表示,將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方式,向社會公開招投標,但業委會4月9日貼出的公告卻變成了邀請招標。
此后,有業主向業委會反映此事,但沒有被業委會采納。一周后,業委會又貼出公告稱,本業委會依照招標書的相關規定,于2016年4月16日20時20分在本小區業委會辦公室進行開標、評標。中標方為廈門柏煜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閩清分公司。
“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,就讓物業服務公司中標了,有內定的嫌疑。”業主嚴先生認為,業委會通過選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新物業公司,不僅沒有召開業主大會,也未向相關部門辦理備案,程序不合法,要求撤銷業委會決定,并向社會公開招標。
業委會在選聘新物業服務公司中是否征得業主大會同意?閩清縣恒翔冠城小區多名業主向記者表示,這一個月內,業委會沒有通知召開業主大會,也沒有聽說有召開業主大會的消息。
為此,今年4月份,恒翔冠城小區一些業主自發組織了聯合簽名,認為業委會在事先未征求業主意見,召開業主大會,而是任意處分業主權利,在沒有劃定招標的基本條件等情況下就選聘新物業服務公司,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的相關規定,損害了業主享有共同管理小區的權利。
根據業主們反映的情況,20日,記者來到業委會核實情況。在記者說明來意后,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(事后證實是業委會一副主任)表示,選聘新物業服務公司有召開業主大會,至于有多少業主參加,在哪里召開,這個不好回答,要找業委會主任林峰。
采訪中,該工作人員表示,已聯系業委會主任到場接受采訪,讓記者稍等片刻。不久后,該工作人員表示:“主任不來了,沒空。”
閩清縣房地產管理所一負責人表示,針對閩清縣恒翔冠城小區業主反映的問題,該所了解情況后,已經約談了業委會相關負責人,發現業委會招標的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。
該負責人表示,據他們了解,業委會在招標過程中應該召開業主大會,并通知屬地鄉鎮、居委會以及業務主管部門參與指導和監督,但業委會沒有通知上述部門參加,也沒有召開業主大會,就選定物業服務公司。而且選聘的廈門柏煜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屬于外地物業服務公司,沒有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,也是不符合規定的。
“業委會肯定違規了。”上述負責人表示,選聘物業公司是業主享有對小區共同管理的權利,應由業主大會投票決定。業委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,可代表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,但無權自行決定選聘哪家物業公司。對于業委會的違規行為,他們已要求業委會進行整改,通過合法合規的方式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為小區服務。
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。
(福建法治報記者 海峽法治在線記者 詹春明 見習記者 鄭旭光)